顾客到餐厅买饭就餐,本就有资格有权利在饭桌前落座食用,餐厅咋还要收取餐位费呢?这显然有悖于常理。可就是这个巧立名目的乱收费,竟成了个别地方餐饮行业的经营“惯例”。四川省高院将“餐厅收取餐位费”败诉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公布,就是要亮明餐位费不合理、不合规、必须取缔的法治态度,其警示意义不可小觑。
餐位费缘何能长期存在?首先是受商家希望利益最大化的心理驱使。为食客提供卫生洁净的用餐桌椅和使用碗筷,是餐厅经营的义务,也是招揽顾客的必备经营条件。可是,为了减少成本和利益最大化,个别餐厅不惜以“餐位费”名义将这笔支出转嫁给消费者。再加上有关消费者抱着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心理,对商家收取餐位费的行为虽有微词却予以容忍,没有去较真维权,让有关商家更加“没了思想负担”。
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,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安全、卫生、清洁的就餐环境和餐具,经营者未尽告知义务收取消费者的餐具费、餐具消毒费、茶位费、餐位费、抽纸费等,涉嫌违反法律规定,侵犯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的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。
“餐厅收取餐位费”败诉,宣告了餐位费的违法性,为餐厅的乱收费行为划出了红线,发出了禁令。餐饮企业必须诚信经营、明码标价,不得强制交易,损害消费者利益;消费者“莫以权小而不维”,要敢于较真、依法维权,不给违法留情面。此外,司法部门以公布典型案例形式普法,生动鲜活、真实有效,最具震慑力和说服力,值得推广。
餐厅茶位费合不合法?
在广州,“饮茶”是餐饮习惯更是餐饮文化,到餐饮店“饮茶”被收取茶位费是市民常有的经历。你是否想过,茶位费的收取是否合理?
昨日,广州市消委会发布广州市餐饮业茶位收费情况民意调查报告。报告显示,有99%的受访消费者被收取过“茶位费”,有77%的受访消费者认为收取“茶位费”不合理。市消委会表示,如果不是免费提供茶水,餐饮店应提前告知消费者,让消费者选择是否需要茶水,切勿变相强迫消费。
数据
98%受访餐饮店要收茶位费
近期,辽宁省新出台的《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中提到“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、消毒餐具费、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。”一时间,餐位费、茶位费等话题引起大众关注。
“茶位费”泛指基本茶位费,也包括餐位费、消毒餐具费等收费名目。最近,广州消委会调查发现,在接受问卷调查的705名消费者中,99%的消费者被收取过“茶位费”,77%的消费者认为收取茶位费“不合理”。尽管如此,过半受访消费者的态度是“虽有意见但只能逆来顺受”。
对于是否取消茶位费,79%的受访消费者支持取消。同时,有8%的受访消费者不建议取消茶位费,这类消费者中有66%建议“明码标价后让消费者自己选择”,因为担心取消后会出现服务质量降低、菜价上涨、失去广州市茶饮文化特色等现象。
针对茶位费,广州市消委会发布的报告显示,志愿者走访线下52家餐饮店发现,98%的餐饮店需要收取茶位费、餐位费、消毒餐具费,83%的餐饮店有对茶位费明码标价,65%的餐饮店基本茶位费标准是1~5元/人。不过,49家餐饮店均不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支付茶位费,即“只要消费必须支付茶位费”。
消委会指出,收取形形色色的茶位费,貌似已成为餐饮行业的潜规则。众多餐饮店收取茶位费的原因,其一“自觉”跟风,其二“补贴”菜价。餐饮业茶位费现象已逐渐演变为一种变相收费,无形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。
提醒
被迫付茶位费可积极维权
广州市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,应重新正视被迫付“茶位费”这一现象,积极维权,在消费过程中尽可能保留手中的证据。如发现消费侵权行为,可拨打广州12345服务热线进行投诉、举报。
声音
市民:不喝茶只喝水该收茶位费吗?
聊起茶位费,有市民表示疑问:不喝茶只喝白开水还被商家收茶位费,这样合理吗?市民陈先生说,“有一次去吃茶点,商家表示要收茶位费,我就说我不喝茶水喝白开水就好了,但他们还要收一样的茶位费。我又不需要茶叶,为何还是收一样的费用呢?”
有消费者表示,就连自己的孩子喝自带的水,也要被收取茶位费。市民李女士表示,“他们说我孩子超过1米2了,必须要收茶位费。”
商家:茶位费包括服务费餐具费
昨日记者走访天河商圈发现,不管是否饮茶,只要消费者落座就餐,不少商家都会收取茶位费。在天河城的宴江南,就餐普通茶位费6元一位,喝白水则需要3元一位,在周末,喝白水需要收取5元一位的茶位费。而在稻香酒家,茶位费为8元一位,即便选择喝白开水也要收同样价格的茶位费。
为何喝白开水也要收茶位费?宴江南工作人员表示,“餐具费也是包括在里面的,所以即便喝白开水,也要收费。”稻香酒家工作人员则说,“喝茶和喝白水都是包括了服务费、餐具费,所以价格都一样。”
消委会:未经同意收茶位费属强制消费
广州市消委会表示,明令禁止餐饮最低消费的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实行超过一年,然而仍有不少市民反映,目前广州仍有餐饮设置包间最低消费,部分餐饮企业即便没有最低消费,也会增设各种各样的附加收费名目及消费限制,加重了消费者负担。
消委会表示,目前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只是一个基本规定,缺乏细化标准,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对变相收费的行为加以监管,细化包间服务费、贵价茶位费等是否属于允许收取的附加费规定。
消委会认为,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,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,不得设定最低消费、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、消毒餐具费、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。餐饮业应尊重广大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,明码标价,切勿变相强迫消费。关于“茶位费”,如果不是免费提供茶水,餐饮店应提前告知消费者,让消费者有选择是否需要茶水的权利。
虽然现时没有明文规定收取茶位费是否合法,但这一行为违反《民法》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原则,消费者应该消费多少则支付多少费用,商家其他额外费用都属于不合理收费。
我想很多人去餐厅吃饭的时候都碰见过茶位费,因为现在去商场里面吃饭,都会收取茶位费或者是餐位费,店家说只要你进店消费就要收取,按人数收取。
茶水无论我喝不喝都要收钱,还给我解释茶位费里还包括了餐具的提供。
拿着菜单出来指给我看,说上面明码标价的写着茶位费3元/位,纸巾2元/包。我不理解了。我可以接受茶楼、火锅店和烤肉的蘸料费,以及提供小吃、水果、零食等这些我真真实实消费到的茶位费(餐位费),但就是不能接受一个普普通通的什么都没提供给我消费的茶位费。
茶位费是中高档消费场所的普遍收费项目,即使你不喝茶,喝开水都要收费。那么从法 律的角度看,这个茶位费是否有法 律依据?茶位费是可以退的吗?
专家的看法是分两种情况处理,如果喝茶了,支付茶位费是可以的。但如果没有喝茶,甚至白开水都没有喝,餐厅要求顾客支付茶位费是不合理的。
一是涉嫌强 制 消费,你来了我就要求你喝茶,违反《消费者 权 益 保 护 法》的规定。
二是违反《民 法 典》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定,排除了顾客选择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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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览:顾客到餐厅买饭就餐,本就有资格有权利在饭桌前落座食用,餐厅咋还要收取餐位费呢?这显然有悖于常理。可就是这个巧立名目的乱收费,竟成了个别地方餐饮行业的经营“惯例”。四川省高院将“...
文章不错《如何解读餐厅收取餐位费败诉案例?》内容很有帮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