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红楼梦》的作者是(清代作家曹雪芹)(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)时间写的
延伸:
一、作者简介:
曹雪芹(约1715-约1763),名沾,字梦阮,号雪芹,又号芹溪、芹圃,中国古典名著《红楼梦》作者,籍贯沈阳 (一说辽阳 ),生于南京,约十四岁时迁回北京。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,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 ,曹顒之子(一说曹頫之子) 。
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、富贵风流的生活 。至雍正六年(1728),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,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。后又移居北京西郊,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 。曹雪芹素性放达,爱好广泛,对金石、诗书、绘画、园林、中医、织补、工艺、饮食等均有所研究。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,历经多年艰辛,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、艺术性的伟大作品——《红楼梦》。
二《红楼梦》创作背景:
《红楼梦》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,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,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、天朝上国的迷梦中。这时期从表面看来,好像太平无事,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,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。
在康熙、雍正两朝,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。曹家极盛时,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。曹雪芹生长在南京,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。但后来家渐衰败,雍正六年(1728年)因亏空得罪被抄没,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。回京后,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“右翼宗学”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,境遇潦倒,生活艰难。晚年移居北京西郊,生活更加穷苦,“满径蓬蒿”,“举家食粥”。《红楼梦》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,在贫困之中创作的。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。
《红楼梦》开卷第一回第一段《作者自云》即是曹雪芹自序 。在这篇自序中,曹雪芹对读者讲述写作缘起。据他自述,他是依托自己早年在南京亲历的繁华旧梦而写作此书。因流落北京西郊,碌碌无为,一事无成,猛然回忆起年少时家里所有的女孩儿,觉得她们的见识才气远远超过自己,不禁深自愧悔。祖上九死一生创下这份家业,自己身在福中,却不务正业,不听从父母老师的管教,以致长大后一技无成,半生潦倒。曹雪芹将这段经历和悔悟写成小说,就是要告诉读者,虽然自己罪不可免,但那些女孩儿都是生活中实有其人,万不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使她们的事迹湮灭无闻。一念及此,心旌荡漾,一切困难都不在话下。何况乡野生活悠闲自在,风光宜人,更令他思如泉涌,下笔如神。曹雪芹自谦才疏学浅,只得用市井白话来写这部小说,意在为那些女孩儿立传,排遣自己的苦闷,兼以供读者把玩赏析。
作者介绍
在20世纪初,“红楼梦原作者究竟是谁”这个问题曾经引起中国学界的争论,这个争论至今仍然存在。大致上可分为二说:
一、红楼梦是由曹雪芹所撰写的
曹雪芹,中国清代伟大的文学家,名上雨下沾(zhān),字梦阮,号雪芹,又号芹圃、芹溪,祖籍河北丰润,生于1724年,卒于1764年。其先世原是汉族,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(家奴)。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,祖父曹寅,父辈的曹颙和曹頫相继担任江宁织造达60余年之久,颇受康熙帝宠信。曹雪芹在富贵荣华中长大。雍正初年,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牵连,曹家遭受多次打击,曹頫被革职入狱,家产抄没,举家迁回北京,家道从此日渐衰微。这一转折,使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,更清醒地认识了封建社会制度的实质。从此他生活一贫如洗他能诗会画,擅长写作,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致志地从事小说《红楼梦》的写作和修订,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,写出了这部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巅峰的文学巨著。《红楼梦》以其丰富的内容,曲折的情节,深刻的思想认识,精湛的艺术手法成为中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,幼子夭亡,曹雪芹陷于过度忧伤和悲痛,到这一年的除夕(1764年2月1日),因贫病无医而逝世(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,另有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和二十九(1764年)年两种说法)(曹雪芹逝于1763年见甲戌本脂砚斋甲午泪笔批:能解者,方有辛酸之泪,哭成此书。壬午除夕,书未成,芹为泪尽而逝。余尝哭芹,泪亦待尽),入葬费用由好友资助。
《红楼梦》第一回正文中,将作者归之为“石头”,这自然是小说家言。紧接著又提到,此书经“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,纂成目录,分出章回”。而早期抄本中的大量脂批则直指曹雪芹就是作者。如甲戌本第一回有批语:“若云雪芹披阅增删,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?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。”据一部分红学家研究,脂批还多次说《红楼梦》的故事很多取材于曹家史实,也可作为旁证。由于脂批中透露作批者与曹雪芹及其家族关系紧密,也熟知甚至部分地参与了《红楼梦》的创作,因此脂批可以说是曹雪芹作为《红楼梦》作者的最直接证据,但有些派别认为脂批纯属后来者杜撰,不能作为研究证据。
清代诗人富察明义在其《题红楼梦》诗序中说:“曹子雪芹出所撰《红楼梦》一部,备记风月繁华之盛,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。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。惜其书未传,世鲜知者,余见其钞本焉。”另一位清代宗室诗人永忠作于乾隆三十三年(1768年)的咏《红楼梦》诗题曰:“因墨香得观《红楼梦》小说吊雪芹三绝句(姓曹)”。这大概是除《红楼梦》本身和脂批之外,最早指出曹雪芹是《红楼梦》作者的记载。明义和永忠都是曹雪芹同时代人,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他们认识曹雪芹,但他们与曹雪芹的朋友敦诚、敦敏兄弟有密切往来,因此他们的说法被认为是具有很高的可靠性。但迄今没有在敦诚、敦敏兄弟的文字中找到关于曹雪芹是《红楼梦》作者的记载。
另外,在与曹雪芹同时代或稍晚的袁枚、裕瑞等人,以及更晚的其他人的笔记中,也都有曹雪芹是《红楼梦》作者的记载。1921年,胡适发表《红楼梦考证》,在对清人笔记和曹雪芹家族考证的基础上,确定曹雪芹为《红楼梦》作者,从此成为定说。稍后脂本脂批的发现更强有力地支持了这一结论,但问题是不同脂批间具有非常多的矛盾,脂批很可能为假造。
二、红楼梦的作者另有其人
近年来虽不断有人提出《红楼梦》作者另有其人,但均缺少证据,不足为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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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览:《红楼梦》的作者是(清代作家曹雪芹)(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)时间写的延伸:一、作者简介:曹雪芹(约1715-约1763),名沾,字梦阮,号雪芹,又号芹溪、芹圃,中国古典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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